不锈钢期货交割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大调整
7月10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就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促进钢铁期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效益,提升钢铁企业交割便利度,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上海期货交易所拟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业务细则》(以下简称《不锈钢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优化不锈钢期货交割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安排。拟修订《不锈钢期货业务细则》第三十三条,将不锈钢期货交割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从厂库标准仓单生成之日起的360天调整为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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